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特色专业建设是高等学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万博体育投注额多少实施高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万博体育投注额多少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万博体育手机网页登录特色专业建设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特色专业)。
第二条 为规范特色专业的建设与管理,依据《万博体育投注额多少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的精神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万博体育投注额多少开展高等学院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渝教高〔2006〕48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特色专业按照“统筹规划、增强优势、强化特色、保障质量”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万博体育手机网页登录院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市级以上特色专业参照相关管理办法,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学院各类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关领导和教授组成的指导小组指导本单位的特色专业建设工作。
第六条 特色专业建设实行校、院两级管理,采用项目管理和专业建设负责人负责制的方式进行运作。
学校由教务处统筹特色专业建设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全校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和检查验收等。
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特色专业申报、建设、阶段性自查、质量监控等工作。
特色专业负责人全面负责本专业的建设工作,包括制定建设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建设任务的分解与落实、建设经费使用管理、自评自查与总结工作等。
第三章 申报与立项
第七条 申报范围
凡万博体育投注详解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均属申报范围,一般应有一届以上毕业生。
第八条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业应具有良好的专业建设基础,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可行,建设目标明确,改革思路清晰。
(二)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负责人应有教授职称,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组织专业建设的经验。队伍中高级职称教师应达到30%,35岁以下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比例达到60%以上。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曾获得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建成一个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
(三)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符合社会发展要求,与学校定位相适应。培养规格定位准确,能有计划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效果好。
(四)重视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能吸纳先进教学成果并不断创新。已建成一门市级或院级精品课程。教材建设成效明显。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合理,方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积极组织开展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
(五)基本教学设施能满足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具有较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
(六)教学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严格。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运行效果良好。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的主要教学任务应由高职称教师担任主讲。
(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学生基础理论扎实,实践技能较强,综合素质较高。在参与校级以上各类竞赛、科研与社会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
第九条 申报及立项程序
特色专业的申报、立项程序主要包括二级学院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候选名单公示、批准立项等环节。
(一)二级学院申请。由学院本着“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申报,填写《万博体育手机网页登录特色专业申报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二)学校评审。教务处负责对二级学院推荐申报的专业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
(三)公示及立项。学校对专家评审通过的候选专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校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建设。
(四)市级特色专业申报在校级特色专业中遴选推荐。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十条 立项建设的特色专业须填报《万博体育手机网页登录特色专业建设计划任务书》,作为建设实施、年度检查和验收的依据。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资助周期一般为3年。
第十一条 加强特色专业建设的过程管理,教务处采取日常抽查和年度检查的方式,及时了解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建设经验和教改成果。
特色专业所在学院应采取积极措施,创造条件,做好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以特色专业的建设带动学校各专业的全面建设与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专业负责人应按照建设计划任务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建设,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按要求提交书面年度进展报告。
第十二条 建设期间,对特色专业建设计划任务书中所列的建设任务原则上不作变动。确需调整建设内容者,由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变动理由和具体变动内容,经所在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查备案。未经审查同意,私自变动的任务内容不作为检查验收依据。
第十三条 对组织建设工作不力,不能完成预期建设任务者,学院将撤销立项,追回经费。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划拨的特色专业建设经费属于学校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专业建设经费应主要用于与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实习和实践基地建设及现代教育技术等建设业务相关的开支,如专业建设调研、教师短期培训、教学资料与设备购置等。凡购置单台仪器设备经费值达到固定资产标准者,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和采购程序进行购置和管理。
第十五条 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经费列入学校专项经费预算,教务处根据建设任务和预算确定经费划拨方案,财务处并报经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对获得市级、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划拨配套经费。
第十六条 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经费(含国家、市级特色专业学院配套经费)由专业负责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本着“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厉行节约、提高效益”的原则安排使用,并严格财务监管,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报账。
第六章 评估与验收
第十七条 学校对特色专业实行中期检查评估。对于中期检查评估不合格的专业,将视具体情况作出限期整改直至撤销立项的处理。
第十八条 特色专业建设期满后,由专业负责人提交《万博体育手机网页登录特色专业建设验收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经所在学院初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于验收结论为优秀的专业,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国家级特色专业;对于验收通不过的专业,将撤销立项并限制该学院申请下一轮特色专业的指标。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处进行解释。